跳到主要內容區

[公告] 函轉「勿非法影印書籍、教材,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」

教育部 書函

主旨:為加強宣導校園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,請積極輔導、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(含二手書),勿非法影印書籍、教材,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,如說明,敬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1030327日智著字第10316002050號函辦理。

二、檢送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公函(如附件),該局校園著作權宣導資料已上載網站(http://www.tipo.gov.tw/),取得路徑為:該局網站首頁/著作權/教育宣導/校園著作權,請於校內適當網站連結,俾供師生參考、運用。
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