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公告] 函轉「勿非法影印書籍、教材,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」
教育部 書函
主旨:為加強宣導校園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,請積極輔導、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(含二手書),勿非法影印書籍、教材,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,如說明,敬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103年03月27日智著字第10316002050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送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公函(如附件),該局校園著作權宣導資料已上載網站(http://www.tipo.gov.tw/),取得路徑為:該局網站首頁/著作權/教育宣導/校園著作權,請於校內適當網站連結,俾供師生參考、運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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